各會員單位及有關企業:
根據2018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發布的《關于實施企業標準“領跑者”制度的意見》(國市監標準〔2018〕84號)、2019年2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發布的《企業標準“領跑者”實施方案(試行)》,以及2022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《2022年度實施企業標準“領跑者”重點領域》(2022年第14號)的相關要求,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醫藥物流分會在2024年繼續開展第一批“領跑者”企業標準的申報及評估工作,望廣大會員單位及有關企業積極參與申報工作,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PART/1
申報程序
PART/2
申報要求及條件
申報企業
○ 藥品冷鏈物流相關企業;
○ 提供藥品冷鏈運輸服務、藥品冷鏈倉儲服務、藥品冷鏈綜合物流服務。
申報條件
申報企業是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、獨立核算、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單位。
提交資料要求
申報企業須承諾材料及相關數據客觀真實,內容齊全。
PART/3
聯系方式